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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31048
项目名称
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机构
卫生监督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第457号令公布)第六十一条

备注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