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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31071
项目名称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机构
卫生监督所
实施对象
医疗机构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五十四条

备注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