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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32004
项目名称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机构
卫生监督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第380号令公布)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备注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