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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238001
项目名称
对医护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机构
医政科(医疗服务监管科、基本药物制度科)
实施对象
医师、护士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5号)第四条第二款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第六十二条 《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五条第二款

备注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