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241022 |
||
项目名称 |
对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或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承办机构 |
食品流通监管科
|
实施对象 |
食品经营者
|
||
办理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
实施依据1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