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241023 |
||
项目名称 |
对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承办机构 |
食品流通监管科
|
实施对象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企业
|
||
办理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
实施依据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公布)第五十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