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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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412001
项目名称
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修订)第十八条

备注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