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质监局
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421026
项目名称
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检验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稽查队(打假办公室)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实施依据1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2000年6月16日发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十五条

备注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