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421075 |
||
项目名称 |
对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承办机构 |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稽查队(打假办公室)
|
实施对象 |
认证机构
|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实施依据1 |
《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发布国务院令第390号)第五十九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