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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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421076
项目名称
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超范围、未按程序、聘用未经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稽查队(打假办公室)
实施对象
认证机构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实施依据1

《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发布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六十条

备注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