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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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421078
项目名称
对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不在认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处罚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稽查队(打假办公室)
实施对象
认证机构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责令改正,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处罚,仍不改正的,撤销其执业资格。
实施依据1

《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发布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六十三条

备注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