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质监局
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422007
项目名称
对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封存和扣押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稽查队(打假办)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1998年9月4日公布)第二十六条

备注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