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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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42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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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申请(变更、换发、补办、注销)登记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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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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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标准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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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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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3日;承诺时限: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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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2号)。
收费标准:
证书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每家90元;IC卡工本费:每卡40元。
注销登记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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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14年8月25日修订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8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10年11月30日修订)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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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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