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审核转报 |
||
项目编码 |
429007 |
||
项目名称 |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受理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承办机构 |
行政许可服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实施对象 |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
|
||
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30日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8]297号)
《关于发布河北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的通知》(计价涉费字【1992】248号
|
||
实施依据1 |
《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公布)第四十九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24日发布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二条 《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2012年12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8号)第九条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