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审核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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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429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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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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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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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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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计量技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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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6个月;承诺时限: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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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依据冀价行费[2008]10号文件: 计量授权考核费:1000/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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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计量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第二十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三十条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年11月6日发布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第三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办法》(2001年1月2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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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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