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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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6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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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对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对改变车身颜色、更改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对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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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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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桥西一大队、桥西二大队、桥东一大队、桥东二大队、开发区大队、七里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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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机动车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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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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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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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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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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