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061064 |
||
项目名称 |
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处罚 |
子项(分项) |
无
|
实施主体 |
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
|
承办机构 |
支队防火处
|
实施对象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自然人
|
||
办理时限 |
无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
实施依据1 |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