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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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0500000721297U-XK-011-0000
项目名称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承办机构
具体承办科室
实施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三十五条: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