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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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0500000721297U-XK-005-0000
项目名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承办机构
具体承办科室
实施对象
建设单位、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备注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