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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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050000072106XH-XK-0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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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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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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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具体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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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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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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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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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br> 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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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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