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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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0500000721019E-XK-0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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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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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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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具体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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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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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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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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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br>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br>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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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将位于龙岗片区内原市级审批核准的项目委托桥西区行政审批局实施,并纳入在线审批平台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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