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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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00000005700932100-XK-0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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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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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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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具体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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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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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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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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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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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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