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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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000000000007211740-XK-008-0000
项目名称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具体承办科室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或公民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四条: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备注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