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行政审批局
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000000000007213690-XK-003-0000
项目名称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具体承办科室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备注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