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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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0500MB0R068888-XK-0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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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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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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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具体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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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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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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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河北省卫生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冀价行费(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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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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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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