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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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0500000721086C-XK-0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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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子项(分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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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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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具体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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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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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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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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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主席令八届第73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四条: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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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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