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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打击传销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担市打传办日常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查处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邢台市公安局

结合户籍、重点人口、特种行业、房屋租赁的日常管理,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活动予以打击,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

邢台市综治办

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

邢台市委宣传部

组织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网信部门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站等的监管,做好对传销内容的分析研判,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处置意见对传销网站依法进行处理

邢台市人民法院

负责督办、指导传销犯罪案件的审判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适时介入涉嫌传销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做好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打击传销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

邢台市纪委监察局

依法加强行政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市、县(市、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邢台市商务局

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直销企业和申请直销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的报送以及直销服务网点核查工作。配合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传销行为

邢台市教育局

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育引导,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邢台市民政局

依法做好对需要救助的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

邢台市财政局

对本级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劝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邢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环境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严防传销分子诱骗求职者加入传销组织

邢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依法协调金融机构,协助执法机关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骨干分子的账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等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

相关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2.《直销管理条例》
案   例  
某公司非法传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展会员10余万人,非法获利近10亿元,手段狡猾、社会不良影响极大,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关注. 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为主,多个部门配合协同,在全国协调联动,一举查获这个传销组织,并成功抓捕传销头目,追回大量涉案资金,成功平息了该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