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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

指导公路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非收费普通国省道公路设施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市安监局

负责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参与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市公安局

负责建立健全公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机制,负责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联合排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及其设施部分的治理工作

县级政府

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国省道交通安全隐患中沿线环境部分的治理工作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
案   例  
2014年1月,根据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联合排查,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对各市上报点段进行了审核,确定了100处点段,报省安委会公布并挂牌督办,其中高速公路由经营管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其他公路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进行整治。根据经审查的安评报告确定的事故原因分析和整治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县级政府、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努力完成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省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