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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危险化学品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及运输工具的《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市质监局

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市安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批准

市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市卫生计生委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市工商局

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组织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市公安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

相关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案   例  
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某地行驶中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有效控制。随后市里组织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槽罐质量及槽罐生产企业、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车辆所属企业、公安机关负责对车辆的上路通行、安监部门负责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