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农业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农业局
农业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农业局

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的认定、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

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相关依据  
《畜牧法》第二十二条
案   例  
某独立法人单位从事种畜禽的生产经营,按照《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准备有关材料,向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农业部门认定该单位具备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格,发放种畜禽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管理。随后工商部门对公司予以登记注册,并依法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