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水务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水务局
水务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拟订水能区划方案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水务局

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

市环境保护局

审查会签水功能区划并对水质进行监督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
案   例  
2004年省水利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共同颁布《河北省水功能区划》(冀水资〔2004〕42号),为我省合理利用并保护水资源提供了了依据。2014年12月3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责,为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