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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改、扩审批;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营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参与民用爆炸物品事故调查处理;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改、扩审批;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营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参与民用爆炸物品事故调查处理

邢台市公安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破物品的流向。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线路;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

相关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号);4.《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6号)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
案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