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改、扩审批;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营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参与民用爆炸物品事故调查处理;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改、扩审批;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营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参与民用爆炸物品事故调查处理
邢台市公安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破物品的流向。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线路;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