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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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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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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 |
邢台市卫生局 |
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负责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查处 |
邢台市公安局 |
负责组织指导保健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毒原料、试剂及兴奋剂原料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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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第11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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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保健食品经销有限公司利用媒体、宣传册等宣传某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中夸大了产品的功效,称“适合各个时期的肿瘤患者”、“明显降低肿瘤复发与转移的几率”、“全国服用肿瘤患者数已超过50万”等,严重误导肿瘤患者。该媒体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该违法广告后,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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