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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人防工程建设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由市政府组织共同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施工质量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由市政府组织共同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

邢台市建设局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经人防部门出具竣工许可文件,建设部门不得给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案   例  
某公司开发建设一个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应按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8000平方米,建设单位到人防窗口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单位持人防审批告知函到规划窗口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审批表到建设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人防部门对防空地下室进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项目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报告表,开发区、邢台县项目及其他项目持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许可书到建设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