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指导全市工商部门承担从事营业性民用电器、交通工具、机械设备、通信器材、照相摄像器材、运动健身器材等民用品维修活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的监管责任,对民用品生产、经销单位的售后维修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维修市场秩序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对相关企业遵守“汽车三包”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汽车三包”信息公开制度
邢台市农业局
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