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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工商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粮食流通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粮食局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以粮食为原料生产食品的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 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邢台市物价局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流通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指导全市工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
案   例  
某工商局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某企业经营范围中未标明“粮食收购”事项而从事粮食收购,该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