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供销合作社
主管全市盐业工作。负责贯彻国家盐业法规政策;负责全市盐的资源开发、生产、调拨、销售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市盐业违法案件等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违反《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有权予以制止,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额五倍的罚款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指导全市工商部门对违反《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