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林业局
指导认定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资格,负责发放《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管理
市农业局
对人工饲养或合法捕获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开展检疫
市工商局
指导全市工商部门,依申请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进行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