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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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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民族宗教局

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分配资金规模筛选确定具体支持项目,联合行文的申请备案文件报省民宗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市财政局

会同民宗部门,按照分配资金规模筛选确定具体支持项目,联合行文的申请备案文件报省财政厅和省民宗厅备案。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

相关依据  
《河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201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案   例  
省民宗厅下达资金规模通知后,市民宗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分配资金规模筛选确定项目,一个月内将联合行文的申请备案文件报省民宗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经省民宗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备案项目审查通过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相关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