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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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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食品安全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邢台市农业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邢台市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邢台市卫生局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邢台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食品、医药工业行业管理,推进食品、医药工业信用体系建设

邢台市商务局

负责制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制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邢台市检验检疫局

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境口岸、保税仓库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市编办《关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职责调整、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的通知》(邢机编办[2013]32号)
案   例  
某地食药监管部门在检查一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时,发现甲企业存在两种违法行为:生产的保健食品已发霉变质,所使用的食品包装物存在质量问题。有人主张由食药和质监部门分别对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有人认为只需对其中任一个行为进行从重处罚。为此,该地请示了省食药局和质监局,两局的答复完全一致,并要求质监、食药两部门及时通报信息。根据有关食品监管的职责分工,食药部门对生产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处罚,并将不合格食品包装物生产的有关证据移交给质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