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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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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不包括加油站埋地油罐、油库及加油站地面储罐、反应装置储罐和需要现场制造安装的大型储罐)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邢台市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批准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及运输工具的《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相关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3、《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危化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案   例  
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某地行驶中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有效控制。随后市里组织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槽罐质量及槽罐生产企业、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车的车体、公安机关负责对车辆的上路通行、安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