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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大气污染防治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总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压减钢铁产能、削减煤炭消费总量、重污染企业搬迁、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等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汽车推广等

邢台市建设局

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等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组织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企业等

邢台市农业局

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广清洁燃烧炉具,推广多种清洁能源利用模式替代农村燃煤

邢台市公安局

负责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和限行等

邢台市商务局

负责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推进油品升级提质等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煤炭质量检验管理

邢台市财政局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负责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城区绿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等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城市周边道路扬尘控制、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淘汰城市老旧公交车等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4、《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5、《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案   例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考核由邢台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结合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对县市区所承担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对工作完成情况打分、评定,考核结果上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