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民政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民政局
民政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承办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分配和监管工作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

评估救助需求,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意见,下拨救灾物资,商市财政局下拨资金

市财政局

会商后发文下拨救灾款,联合做好监管

相关依据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邢政办〔2010〕16号)
案   例  
重大灾害发生后,由民政部门根据救助需求评估救助需求,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意见,下拨救灾物资,商市财政局下拨资金,双方并联合做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