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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资本金监管

2、违法违规经营

3、机构内部管理机制

三、监督检查方式

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抽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自查、抽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由各县(市、区)组织融资性担保机构自查。

组织专家对部分机构抽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建议撤销或吊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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