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以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和网络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确定督导检查内容,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督导检查;
(三)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五、监督检查措施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到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督导检查结果情况,可采取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规范各项工作,保障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