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考试纪律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现场监考、巡视。
四、监督检查措施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制定本考区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
五、监督检查程序
(1)抽调监考、巡视人员;(2)对监考巡视人员集中培训;(3)安排监考人员监考;(4)处理监考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事项。
六、监督检查处理
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