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电网企业调度部门和非统调发电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电网企业调度部门按照省制定的年度非统调发电企业发电量计划,安排非统调发电企业上网发电的执行情况;非统调发电企业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和非计划停机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按季度由市级电网企业通报发电量计划交易、调度信息,分析存在问题;听取有关非统调发电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汇报。
四、监督检查措施
针对电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市级电网企业调度部门、有关非统调发电企业研究工作措施,临时微调发电计划,保证电力供需平衡。
五、监督检查处理
因电网线路受阻影响非统调发电企业发电进度,由电网企业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