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是否正常开展了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是否具备外事安全、生活安全防范能力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
参与年度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单位自查和牵头单位组织实地核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各单位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再由牵头单位组织实地核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如发现被督查单位连续两年未能正常开展聘请外交或其他违规情况,视情由牵头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