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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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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单位: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一、监督检查对象

大型户外广告产权单位、广告公司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有无市城管局办理的备案登记手续;二是广告是否画面残缺破损;三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日常巡查的方式,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是严查相关手续。所有户外广告必须到市城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无备案登记手续的予以拆除;二是及时排查修复。对大型户外广告做好安全排查工作,对破损、残缺广告产权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限期内对所安装的户外广告进行修复,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是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时登记备案并全程监管,确保与审批相符;二是画面残缺破损的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产权单位,督促其尽快修复维护。

六、监督检查处理

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的,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