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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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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十二)市城管局委托高开区在属地内行使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行政审批事项  
 

单位:邢台市城管执法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市城管局委托高开区在属地内行使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行政审批事项,按时“放权不放责”的要求,市城管局要加强对受委托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受委托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超过委托范围、权限。

三、监督检查方式

对受委托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四、监督检查措施

委托机关听取受委托部门的汇报,委托机关对受委托部门审批事项的材料进行检查,对审批事项进行定期抽查的方法,加强对受委托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

五、监督检查程序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部门进行调查和检查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听取受委托部门的汇报,调阅审批资料,并实地勘查实际情况。

六、监督检查处理

委托机关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受委托部门有违法情形的,应当根据情况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或依法撤销的纠错措施,并可给予通报批评。